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

发文字号:法发[2019]9号

发布部门:None

发布日期:2019年3月25日

生效日期:2019年3月25日

法规类别:None

效力级别:None

时效性:None

提示信息:None

备注:10.根据国家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的,应当适用,但违反国家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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