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中国(第五次和第六次)定期报告

文件分类:国家报告

发布部门: 外交部

编号: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备注:

议题:校园欺凌/受教育权 教育/发展

群体: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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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 588 591

  1.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公约”)第44条第1款、《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OPSC)第12条第2款、《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OPAC)第8条第2款,中国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关于执行公约及两项议定书的第五、六次合并报告。
  2. 本报告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中国在2010年至2022年期间执行公约和两项议定书的进展,由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撰写;第二部分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公约及OPAC情况,由香港特区政府撰写;第三部分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执行公约及两项议定书情况,由澳门特区政府撰写。
  3. 本报告撰写遵循委员会有关准则。上次报告中已纳入且未作修订或更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等内容,本报告不再赘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委员会审议和结论意见,本报告对委员会上次结论意见(“意见”)有关建议作出了反馈。
  4. 本报告基本材料由与儿童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学术机构提供。在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立法、行政、司法机关,非政府组织和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并就部分内容听取儿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