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公约——中国(香港)(第六次)定期报告
文件分类:国家报告
发布部门:
编号:CAT/C/CHN-HKG/6
发布日期:2025年2月3日
备注:排版问题,原文有之。
议题:
群体:运动员 安那其 涉案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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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本报告),并会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公约》而提交的第七次定期报告内。本报告旨在向禁止酷刑委员会(委员会)汇报自香港特区提交第三次报告(上一次报告)(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3年6月提交的第六次报告内)以来的最新情况,及就委员会 2015 年 11 月审议上一次报告后于同年12月通过的审议结论(上一次审议结论)作出回应。
- 香港特区政府(政府)拟备本报告时,按照一贯做法,邀请公众人士在 2021年2月18日至3月31日期间,根据报告的项目大纲就政府施行《公约》的情况提出意见,并建议其认为应列入报告内的其他项目。我们在拟备本报告时,已审慎考虑收集所得意見。我们把评論者提出的事项,連同政府就这些问题所作回应(如适用),适当纳入本报告有关章节内。
- 由于香港特区在1999年提交的第一次报告(第一次报告)及上一次报告已详述确保香港符合《公约》而实施的法律、政策与措施的有关资料,而这些资料大多维持不变或只是稍有改动,本报告不会重复有关說明及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