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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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3月19日

生效日期:1970年1月1日

法规类别:None

效力级别:None

时效性:None

提示信息:None

备注:2013年,推动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陕西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列入2013—2017年立法规划的建议项目,并联合省人大内司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反家庭暴力立法征文研讨活动,对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征集了很多很好的建议。2014年,省妇联专门委托西北政法大学的专家组调研起草了《陕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建议稿),并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2016年国家反家暴法出台之后,省妇联与省人大内司委和法工委沟通后,及时调整思路,积极推动我省出台《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并于2016年再次联合西北政法大学专家组开展立法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起草《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建议稿二),同年,省妇联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全面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意见》以及《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7-2018年,省妇联继续征求各方意见,持之以恒的推动我省反家庭暴力的地方立法。2019年2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列入省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中地方性法规的预备审议项目。2019年3月19日-4月19日草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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