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香港(第四、五次)定期报告
- 此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根據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公約》)須承擔的義務所採取的措施的第四、五次合併報告 。此報告會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公約》提交的第四及第五次聯合報告。
- 香港特區政府在2026年5月至6月期間諮詢香港特區立法會及公眾,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就此報告的內容大綱提出意見。我們在撰寫報告時已充分考慮相關意見,並在相關章節回應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委員會)就香港特區第二、三次合併報告 (上次報告)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
相关人权文件
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香港(第四、五次)定期报告的内容大纲(征求意见稿)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