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念兹集

第 2 章

金律师,写写我家的案子吧

时不时会收到联系,称看过我写的某篇文章,认为我的思路或文笔还行,希望我也写写他的案子。

集中回应一次,免得各位误会。

1,我的公号,阅读量并不算高。

2,我的公号,发的都是我自己代理的案件。有时是辩护人、申诉代理人,有时是专项咨询,并且都是我看过案卷的。作为一个学历史出身的人,“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是我对自己的要求。换言之,未签约、未阅卷的案件,我是百分百不会发的。

3,虽然我的公号偶尔也会提及一些未代理案件,如近期关注度较高的无锡梁亮案、学力星球案等。不过,如果各位分析一下就会发现,我只是在写司法实践中的某种现象时,会附带提及这些案件作为例证,并非写这些案件本身。

4,即便因写某种现象而需要提及的未代理案件,亦全部是听朋友介绍过的案件。我是基于对朋友的信任,所以才会提到这个案件。

5,我不是每个案件都会写。写与不写,完全看我自己对案件的判断。如果我认为某个案件或某种现象特别有代表性,能充分展示实践中的问题,我就写写,算是一种工作感想和总结。所以,也不是把案件委托给我,我就会写。即便是我写的,什么时候会写,也不一定。有些案件,初步接触案件,我内心认为“这案子也太荒唐了”,可能很快就会写出来。而有些案件,可能是阅卷三五遍之后才突然有了想法,才写一写。当然,肯定也有很多案件,我认为就是一个常规辩护案件,则完全不写。

6,我写过的小文,在开始写之前,没有明确的写作方向。最终呈现出来的效果,都是案卷材料带着我慢慢产生的感想。而且,我尊重这种感觉,不会为了某种目的而刻意写作或修改。简单说,我的公号就是记录自己的日常感想,不是为了案子而写案子。就像不点菜的私房菜,没有按需定制。

7,有人来问,听说“你代理贵阳孙勇案,只收了两万块钱?”

是的,孙勇案,我的律师费是两万。

其实当年的吴春红案、付存绪案,我没收律师费,也写过好几篇公号。

但请不要认为这是我的正常收费标准。

如果我不认识您,您直接来问我怎样收费?那么我的标准报价肯定是几十万。

所有的低收费案件,都是朋友对我说“宏伟,我这有个案子,挺冤的,现在缺人手,能不能过来帮个忙”。

朋友帮我谈下几十万,我会认为自己值那个身价。朋友让我免费或几万块钱帮忙,我也没问题,不会觉得自己拿少了。我的本意是给朋友搭把手,不是挣律师费,所以多点少点都无所谓。但再说一次,这不是我正常收费,请不要用“听说某个案子您收了多少钱”来直接找我谈委托。

8,我接案子,会问下原代理人、辩护人是谁。如果是相识律师正在代理的案件,我一律不接,免得造成抢朋友案子的误会。所以,您在联系我之前,请先问一下原代理人、辩护人是否认识我。如果认识,请他联系我,或者问是否他同意您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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