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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N号房”之后,韩国为制止数字性犯罪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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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韩国“N号房”事件引发全球关注。“博士”赵周彬、“godgod”文炯旭等加害者在加密聊天软件Telegram上开设聊天室,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私密影像,以公开私密影像威胁受害者录制性剥削视频,而后在聊天室中传播、出售。

据韩媒报道,截至2020年底,警方成立的特别小组抓获3575名嫌疑人,其中1875人购买或持有非法性影像,1170人进行了出售或传播,511人运营聊天室或有制作性剥削制品的行为。在这3575名嫌疑人中,71%仅有十几岁或二十几岁。

2021年,“博士”赵主彬被判42年有期徒刑,“godgod”文炯旭被判34年有期徒刑。

这类利用技术实施的性别暴力在韩国并不是孤例。

2021年的报告《我的生活不是你的色情片》显示,公众最初对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的关注源于“molka”事件。“molka”的字面含义为韩语中的隐藏摄像头,后引申为非法偷拍——2018年,非法偷拍事件在韩国盛行,加害者在洗手间、酒店、更衣室等隐私场所安装隐藏摄像头,偷拍视频后在Telegram等平台传播,这一行为被称为“molka”。

2024年5月,“首尔大学版N号房”被媒体报道。首尔大学的两名毕业生在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间,涉嫌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合成私密影像,在Telegram上的数十个聊天室中传播,受害女性多达61名,其中有12名首尔大学学生。由于还存在将这些合成私密影像发送给受害者进行凌辱的行为,这一事件也被称作“熟人性侮辱”事件。

在利用深度伪造技术非法合成色情视频的集体性犯罪事件接连曝光后,同年8月,韩国女性民友会发布了一份名为《群体性暴力参与者达到22万人,社会崩溃要继续被放任到何时》的声明,指出“在一个Telegram聊天群中,只需上传熟人的照片,付费后5秒钟内就能生成裸体合成图,这个聊天群的参与人数高达22.7万”,并呼吁“政府应加强性别平等专门部门,并制定跨部门的综合性长短期对策,以解决结构性性别歧视和女性暴力问题”。

据《韩民族日报》报道,大多数深度伪造性犯罪的嫌疑人是十几岁的青少年。

图 / 微博@新浪新闻

可以观察到,这些事件虽然具体行为与规模大小不同,但它们都利用了数字技术,属于典型的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

根据联合国的定义,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Technology-facilitated gender-based violence)指的是“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或其他数字工具实施、协助、加剧或扩大的任何行为,这些行为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身体、性、心理、社会、政治或经济层面的伤害或其他权利与自由的侵害”,具体包括散播私密影像、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合成私密图像、基于性别的网络骚扰、人肉搜索等。在韩国,这些行为更多地被称作“数字性犯罪”。

追踪并曝光“N号房”事件的火花团曾指出,进入Telegram聊天室需要“上供”自己制作的性剥削影像,这就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性剥削影像的观看者常常会转变为制作者。由于科技的发展,作为犯罪手段的技术变得越来越可及,制作性剥削影像的犯罪成本也越来越低。2023年网络安全公司Security Hero有关深度伪造的报告显示,只要有一张清晰的面部照片,任何人都可以不花费一分钱,在25分钟之内制作一段60秒的深度伪造私密影像。

能够预测到的是,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会日益普遍、严峻。为了应对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从国家层面上作出制度性回应是必需的一步。

橙律师将从法律修正及受害者支持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两个层面梳理韩国应对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的制度体系。本期文章,我们聚焦于韩国应对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的法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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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韩国进行了哪些方面的法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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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述与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有关的社会事件曝光后,韩国法律进行了许多方面的修正,以应对这些不同事件反映出的不同形式的技术驱动型性别暴力行为。

根据立法修正回应的不同问题,我们将主要修正内容分为三个方面:非法拍摄、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及深度伪造。橙律师也将在这部分的最后,简要提及韩国法律中关于平台责任的相关内容。

1)非法拍摄

2018年molka事件发生前,违背意愿的拍摄及传播行为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imprisonment)或1000万元(约合人民币5.16万元)以下的罚金,而就受害人自己拍摄的情形,违背意愿传播则刑罚更低,仅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元(约合人民币2.58万元)以下的罚金。

在molka事件发生后,相关抗议活动推动了韩国修改《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성폭력범죄의처벌등에관한특례법)》,提高了对非法拍摄及传播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2018年修正的《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违背受害者意愿拍摄可能引起性欲望或羞耻感的影像以及传播这类影像的行为,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5.48万元)以下的罚金,即使是受害人自己拍摄了前述影像,只要违背受害人意愿传播,也适用该处罚。

2020年,“N号房”事件推动韩国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拍摄及其衍生行为的处理力度。在当年修正的《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中,非法拍摄及传播的刑罚进一步上调至不超过7年有期徒刑或不超过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5.81万元)的罚金,受害人自愿拍摄但违背意愿传播的情形也适用该处罚。

同时,还新增了对于持有、观看或购买相关拍摄物行为的处罚规定,行为人将会被处以不超过3年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罚金,惯犯应当加重处罚。

此外,针对“N号房”中利用私密影像威胁、恐吓受害者的行为,《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新增了第14-3条。该条规定,若仅有威胁与恐吓行为,处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利用恐吓手段妨碍他人行使权利或强迫他人作出其不必作出的行为,则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劳役(imprisonment with labor)。

图 /《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

2)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

规制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的法律主要见于《儿童与青少年性保护法(아동ㆍ청소년의성보호에관한법률)》。

在2019年及之前的《儿童与青少年性保护法》中,涉及儿童、青少年性方面的影像被称作“儿童和青少年色情制品(아동ㆍ청소년이용음란물)”——在之前的文章中,橙律师提过,在国际社会,这样的术语被认为是不恰当的,它削弱了儿童性剥削的严重性,甚至将其正当化。

2020年,韩国将这一术语修改为“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制品(아동ㆍ청소년성착취물)”。新的术语回应了国际社会的标准,也避免了对儿童与青少年的污名化。

除了术语方面的修正外,“N号房”事件还推动韩国加大对制作、传播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制品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对购买与观看行为的处罚依据。

根据2020年修正的《儿童与青少年性保护法》,以商业为目的传播、提供、持有、宣传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制品等行为,以及不以商业为目的的传播、宣传、提供等行为,至少应当处以3年有期徒刑及劳役(在此之前则没有法定最低刑的规定)。

对于单纯的购买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制品以及明知其性质而持有、观看的行为,处罚依据则进一步明确,行为人至少应当处以1年有期徒刑及劳役。另外,2020年修正的法律还增加了对制作、进口、出口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制品惯犯的加重量刑条款。

图 / 微博@凤凰天使TSKS

由于2024年曝光的深度伪造行为存在大量未成年受害者,《儿童与青少年性保护法》在2024年又新增了规制利用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制品威胁、恐吓受害者行为的条款。

根据该条款,行为人若利用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制品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威胁,则应当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劳役,若其通过强迫妨碍儿童和青少年行使权利或作出其不必作出行为,则应当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劳役。另外,仅仅是尝试作出此类行为也应当受到处罚。

除《儿童与青少年性保护法》外,韩国《刑法》(형법)也作出相应修改。在以往的韩国《刑法》中,性同意年龄为13岁,若与不满13岁的人发生性行为,即为性侵犯罪。2020年5月19日施行的《刑法》将性同意年龄上调至16岁,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行为人满19岁的情况下,与13岁以上未满16岁的人发生性关系才属于犯罪。

3)深度伪造

“N号房”之后,《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新增了规制深度伪造行为的条款。该法第14-2条规定:

首先,如果违背受害人意愿,以传播为目的,利用深度伪造等技术对受害者的影像进行可能引起性欲望或羞耻感方面的编辑,应当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劳役或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其次,即使编辑行为并不违背受害人意愿,若违背受害人意愿发布的,也将处以同样的刑罚;第三,若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前述两项行为,则应当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该条同样有惯犯加重处罚的规定。

图 /《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

2024年10月,为了回应深度伪造行为的激增,韩国对《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利用深度伪造技术的编辑行为刑罚上限被提高至7年,且不再需要以传播为目的,违背意愿发布的刑罚也作了同样提升。若以营利为目的,2024年的修正则删去了刑罚上限,转而规定了3年有期徒刑及劳役的最低刑。

另外,还新增了对持有、观看、购买深度伪造制品的处罚,行为人将被处以不超过3年有期徒刑及劳役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的罚金。在该法的14-3条中,针对利用私密影像威胁、恐吓受害者的处罚范围也进一步将利用深度伪造制品包括在内。

4)平台责任

韩国法律有关平台责任的规定主要见于《电信事业法》(전기통신사업법)。

根据《电信事业法》,平台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前述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制品、非法拍摄物及经过深度伪造技术处理的合成私密影像传播,具体措施包括删除内容、禁止访问等。若相关主体故意不采取此类措施,则会被处以不超过其销售额3%或不超过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1.61万元)的罚款。

图 /《揭秘最前线》

当然,除了对法律做出修正外,韩国也在建立并逐步完善受害者支持体系。下期文章,橙律师将集中讨论这一话题。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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