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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男权主义者的男女平等观

已经不止一次了,国内性别相关的话题,起初的导火索还和性骚扰之类的女性权利问题相关,但舆论场上延烧下来,慢慢地就会变成性别对立、相互攻击,再后来,就俨然成了善恶大决战。“将爷”日前在一篇文章中就坚决主张,“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的女事主必须得到严惩,他自称“极度反感憎恶”此女,不止一次表示“在我内心,这种女生的恶,是不值得宽恕的”、“对于她对肖某某施加的巨恶,我主张,绝不宽恕!”这不是他第一次对争议事件中的女性表达如此强烈的愤恨。在2020年清华学姐控告学弟“摸臀”事件中,他斥责“她已经成为恶的化身”;2023年川大女生控告大叔地铁偷拍风波,他宣称“这个女生几乎齐集了这个场域所有的恶”,“身上集合了这个社会太多的恶因,非常适合成为一个公共批评的文化符号”。不难看出,他抱有一种相当峻刻的道德观,无法接受和理解模糊、争议地带,更乐于对某个碰巧冒犯了他这一道德观的人贴上一个标签,并加以毫不留情的惩罚。对此,他无意掩饰:“讲一万个道理,不如来一次足以警示世人的惩罚更有效。”他说,自己曾是个农家孩子,“是个曾经性格柔弱的羞怯男生,也是个遭遇过时髦富家女那种‘穷逼请走开’不屑目光的穷小子”,但当他站在道德高地上,就能逆转这种权力地位,以善恶的名义俯瞰那些在他眼里的“恶女”。这种自居正义,居高临下进行道德审判的感觉当然极好,顺便还把自己肆意释放的攻击欲也合理化了,因为对方既然都是“恶的化身”了,那随便怎么对待她都是正当的。说白了,这是一个男权主义者包裹在“大义名分”之下的厌女情结。然而,看起来令人诧异的是,他又强调“我今天表达,不是要挑战‘女权’,恰恰,也是维护女性尊严和权利”,随即进行了一番自辩:

在现实中,我极度关爱女生、尊重女性,可以说,尊重和照顾程度,要远超十倍百倍于男生。在任何场景环境下,我都非常注意从细节出发,保护女性的权利和尊严。

这方面,大家其实应该能感受的。比如,多年来,就没人像我这样狂批出轨玩弄女生的禽兽老师的。我不惜惹上太多麻烦,以至于某个被校方开除的玩弄女生的前教授,与我缠斗了多年。我甚至要求自己下属对每个实习的女生,都要有礼有节,不得有半点暧昧。在我的价值观中,老师对学生、职场对实习生有任何超越,都因为权利不对等,是不道德行为。

所以,我要说,主张严惩杨某媛这样的女生,绝不是在冒犯“女权”。我的观念本质,就是男女平等。而女权最高贵的,并不是体现在身体机能之外的权利上,去拥有比男性更多的保护和偏爱。平等,才是维护女性权利的真正价值支撑呀。

在这里,他强调了自己所有这些想法,都是从“男女平等”出发的,但这是什么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艾玛·沃森:“女权主义即平等:政治上、文化上、社会上、经济上都是。就这么简单。”

当谈到“男女平等”时,一般人(尤其是女性)的理解是:鉴于男权社会底下结构性的不平等,应当给女性更多赋权,使之充分享有和男性一样的权利。然而,在他的论述中却强调的是女性不应“去拥有比男性更多的保护和偏爱”,换言之,他认为女性应当“向下拉平”到和男性一致。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又强调自己对女性“尊重和照顾程度,要远超十倍百倍于男生”?这难道不就是“比男性更多的保护和偏爱”吗?合理的解释是:在他内心中交织着“男性的双重视角”,一方面,他情不自禁地认为现在的女人已经太厉害了,也享受了太多“保护和偏爱”,让他愤愤不平;但另一方面,有能力给予女性特殊照顾,却又是他男性气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想想看,“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常常是对男性的莫大羞辱。为什么他觉察不到这其中的矛盾?我想是因为,他真不觉得这矛盾,因为这两点,可以在权威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由权威分配给女性和男性一样多保护和偏爱,不多也不少,这就是他理解的“平等”;同时,这一权威也能有力地呵护女性。在他默认的观念里,这一权威实际上就是男性。这里的问题在于:在这一和谐的图景里,女性是接受安排的客体,是没有自身主体性的。为此就要劝说她们相信,那就是对她们最好的安排,是“女权最高贵的”体现,“维护女性权利的真正价值支持”,从本质上说,他这是把“女权”这个新酒,装进了儒家等级社会的旧瓶里。然而,当女性主体性觉醒,就有可能出现这样一个让大家长心神不宁的状况:他自认安排得井井有条,公正平等,却震惊地发现女性并不买账,此时他就转化为愤恨:为什么你们还不满足于自己得到的?真正的女权主义者想要的,本来就不是“比男性更多的保护和偏爱”,那种权利也不是靠权威分配得来的,而是她们与生俱来的法定权利。她们也不是像他以为的那样,是要和男人平起平坐,而是在参差多态的基础上,不至于因为自己的性别身份而遭到区别对待。实际上,如果“权利不对等”那句话并非笔误,那表明他搞不清楚“权利”和“权力”的区别;而他对“男女平等”的论述,其实更接近于英语里的“公平”(equity)而非“平等”(equality)。这种观念不是偶然的,很多国人对少数群体的无意识反应正是如此。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鲍大可曾在1988年访问内蒙古,当问及当地官员“自治”的实际含义时,他们回答说,“最显著的特征是能在许多方面向蒙古族提供优惠待遇”(《中国西部四十年》)。很多男权主义者理解的“男女平等”恐怕也是如此:给女性一些优待,然后,你们就该知足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平等”在汉语里是一个从佛教输入的外来概念。中国自古以来的政治思想,普遍认为井然有序的等级制才是“自然”的状态,但佛教则认为众生平等,不应强自分别,故称“平等”。然而,且不说在现实中“平等”常被误解成齐平一致,实际上与“公平”混淆,这一概念与基于个体权利的现代政治意识也有着微妙的差异。如果我的推断成立,那么从“将爷”的论述以及他为数不少的拥趸来看,不少人在这方面的理念仍隐约可见传统的价值底色。我和他素不相识,之所以有兴趣写这么一篇,也是因为他那些话堪称一个很好的时代切片,能让我们看到新概念和旧价值观是如何在他们本人都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混杂在一起的。公平地说,那当然也有可取之处,哪怕是偷换概念,他也得表现出对“女权”的尊重,甚至还要澄清自己“绝不是在冒犯‘女权’”;即便是男权主义者,至少照他的说法,他对侵犯女性的行为也是相当不屑的,虽然那与其说是为了保护女性权利,倒不如说是他自己的道德观使然。问题只是:这样的男女平等观,是女性真正想要的吗?相关阅读:男性女权主义者男人可以称自己为女权主义者么?男性能理解女性吗?老婆可以传统,女儿必须现代?如果女神也是女权女性为什么也反对女权?女权主义者也会厌女吗?谁才是真正的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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