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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史料 | “娶妻当娶潮汕女”的背后

​​作者:张坚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Escapist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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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命运和在家庭中的际遇如何,最能折射出家庭乃至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杜式敏《近代潮汕基督家庭女性地位研究》

一百多年前(1873),34岁的美北浸信会教士斐尔德女士(Adele Marion Fielde)远涉重洋,到潮汕地区传播基督福音。为了更好地与当地人沟通,她学习了潮州话并编写了潮州方言词典。与此同时,她下乡间到潮汕各地传教,在与当地百姓的接触过程中,细心观察并记录了当时潮汕地区的风土人情、衣食住行。

(Fielde, AdeleM.1839—1916)(Fielde, AdeleM.1839—1916)

斐女士以外来者的视角,思考了潮汕地区的社会以及家庭问题,同时,作为一位女权主义者,她将目光投注到了潮汕女性这一特别的群体之中,做了一系列女性口述记录,记录了当时潮汕地区底层女性的生活情状。回国后,她将这些材料整理出版了<Pagoda Shadows>(《真光初临》)、<A Corner of Cathay>(《天朝一隅》)和<Chinese Fairy Tales>(《潮汕夜话》)。

近日(2016),砚峰书院组织人手将这些书翻译出版。翻阅这些材料,如同穿行在19世纪的潮汕大地上,那些被巨细靡遗记载下来的风物,那些仍被一代又一代讲述着的故事,那些在这片土地上守望与坚守的祖先,在我们头顶上的苍穹,呼唤着我们的姓名。今日“想象”这段历史,不再是官方志书书写的虚假与苍白,更多的是触摸感受到真实的人的温度。

下文主要征引自斐尔德女士书中的自述及事例。在斐女士的眼中,这片陌生、保守、尚未开化的土地上,正等待着被神的“真光”照耀。与此同时,在潮汕居住生活了十多年的她,用笔端呈现了“东方”对“西方”观念的冲击以及现代文明视域下潮汕的落后与贫穷。延续“宗族”香火,成为所有人活下去的根本理由。

百年孤寂:潮汕女性的婚姻

(礐石堂)(礐石堂)

有一次住在礐石的斐尔德女士被邀请至贵屿出席一场本地婚礼。她全程观摩了此次婚礼并做了记录,为我们保存了一份十分珍贵的19世纪潮汕婚俗的材料。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均无法见面,牵线定亲的是媒婆。新婚时,新娘被要求的仪式有:

1、新娘出嫁时必须大哭,言谈举止需表现得悲痛欲绝,否则就是对父母不恭;

2、新娘出嫁四个月之内,不能回娘家;

3、新娘必须待在房间里,直到新婚早上才可出门,但只有新郎可以吃饭;

4、新娘必须接受、聆听关于“生育”的教诲(“做四句”的内容基本是关于“早生贵子”、“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的训示);

5、新娘必须接受男客人的调戏与施舍(俗称“弄新娘”);

6、新娘必须远离红白喜事。

婚宴邀请的全是男客人,家里的女人和小孩只能等男客人吃完,才能上桌去吃剩菜。男客人到房间里“弄新娘”之后要朝桌上扔下几把银两,作为一睹新娘芳容的赏钱。

第三天,新娘开始操持家务,一大早在青娘的指导下,洗夫妻两人的衣服,到了午时,在婆婆的指点下,为全家人做饭。然后利用其它家务活的间歇,开始为丈夫做一条裤子。

第四天,新娘必须早在天亮之前就起身将头发盘成已婚女人的复杂式样,将嫁衣弃置一旁,多方设法伺候好家中的长辈,做最繁重的家务——饲猪养鸡,洗衣服,挑担子,一边巴望着她最大的益处——也是婚姻的理由,就是生子添丁。

斐尔德女士提到,结婚后的潮汕姿娘“最大的梦想就是她的小宝宝,甚至对娘家的感情也无足轻重的了,因为她心中已没有别人。”“中国女人生活中毫无浪漫可言,中国男人没有半点侠义心肠。这是一个已经有四千年历史的国度,而这些男男女女,没有任何事情能使他们乐观振作,斗志昂扬,所求者不外乎饱食终日、儿孙满堂,无能之辈所自谋者,不过如此而已。”

以父权、夫权为中心,女性完全没有自由择偶的权利,从新婚那天开始,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就低人一等。体现在称谓上,即变成和儿子同等辈分,对丈夫亲戚家的称呼必须要与儿子一样,否则会被人认为是越了礼。女性往往被认为是污秽的、有霉气的。比如:男人衣服不能跟女人衣服混在一起洗,更不能叠放在男人衣服的上面;晒衣服的时候,男人女人的衣服不能放在一起晾,女人的衣服不能被高高挂起;人不能从晾着的衣服下走过,否则会沾染了晦气;收下来的衣服不能放在米缸上、不能放在被耕种的种子上,更不能放在祭神的桌子上。又如,赛龙舟时,妇女不能碰到龙船;坐船时,妇女不准端坐船尾,因为船舱内供有水神、妈祖神位,恐女人身上不洁玷污了神灵。

生男生女:潮汕女性的生育权

——“为什么生囝要生丈夫【ta1pou1】?”

——“做人做人,就是要‘做’出几个“男”来,要不然要结婚干什么?”

(潮州话中的“人”(侬)跟“男”同音【nang55】。)

一百多年前潮州的弃婴岛 原照片注:&ldquo;请将你的婴儿放在这里,不要把她们扔进池塘里&quot;一百多年前潮州的弃婴岛 原照片注:“请将你的婴儿放在这里,不要把她们扔进池塘里"

众所周知,性别歧视在潮汕地区非常严重。早在19世纪,全国各地溺女婴的情况也令人触目惊心。“在汕头,我调查了40名妇女,年龄都在50岁以下,她们总共杀死了78名亲生女婴,都是她们自己亲自告诉我的。”“我的一个女传道人的邻居,生了6个女儿,闷死了5个。……她把女婴大卸八块,切得细细的,扔到田里去。”(《真光初临》第37页)但“所有的人对此并无片言只语,邻居亲戚全都知道这事,但不以为然、习以为常,而做这事的人照样在社会上行走,一个中国女婴的生命多么不值一文。”(《真光初临》第38页)

斐尔德女士提到,“在公婆伯叔婶姆长辈的眼里,女人是奴婢。除了打理家务以外,哪有什么体面营生能让女人干的。被杀掉、或被嫁掉,是普天下女人的宿命。鉴于她是有用的帮手,又能生儿子,年轻的时候,她能值上几个钱,法律将出嫁前的她归为父家长辈的财产,又将出嫁后的她归为夫家长辈的财产。”(《天朝一隅》第32页)

在大多数潮汕人的心目中,生个儿子才是王道,脸上才有光。只有生出一个男孩,作为女性在家族中才有地位。潮汕“大男人主义”思想盛行,“没有生出男孩,在乡里就抬不起头,被人看不起;生了男孩甚至家里有多男孩的,会为村里人所羡慕、所称赞。”

血与泪:难逃樊笼的潮汕女性

(明本潮州戏文《荔镜记》讲述潮州女子黄五娘与泉州男子陈三私奔的故事。潮汕地区本土戏剧潮剧多敷演才子佳人、帝王将相的故事,所演题材多为悲剧,这种深受不识字妇女的潮剧最有特色的脚色是青衣,青衣一出场往往总是伴唱着“苦啊~”亮相。这一声“苦”,道尽了千百年来潮州女性的心声,长使闻者泪满襟。)

今日被权力话语所塑造的“潮汕姿娘”形象背后,是鲜血淋漓的历史以及被遮蔽和无从反抗的现实。

“有一次,从大埔出发,在街上我见到一个妇女边走边嚎哭。她没有缠足,拄着一根长棍子,迈着光脚,蹒跚而行,一边尖声哭泣,一边自揭其短。一名当地人告诉我,这女人是个寡妇,丈夫的遗产被叔伯夺去了。因为她不守妇道,必须这样来向路人自曝劣作为惩罚。我见路人对她不屑一顾,静静地埋头各忙各的营生。挺身而出,为落难的人仗义,中国人可没有的习惯。”(《真光初临》第105页)

在强大的家庭社会压力之下,一些潮汕女性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来反抗宿命。在斐女士记录的事例中,有这样两则故事。一个19岁的潮汕女孩试图逃离家庭,她找到斐女士,请求她收下她做干女儿。那位女孩从小定亲,但男方患病,对方一直逼婚。女孩的母亲劝她自尽才能躲避这桩婚事。女孩求助于斐女士,请求她带她走。斐女士帮助女孩找上官府,但官府按律法无法宽免。几个星期后,女孩被送到男方家里去了,没多久,“传来了女孩的死讯”。(《真光初临》第21页)

汕头附近的一个村子,有七名年轻女子,把自己捆在一起,蹈海自尽。七个好姐妹,聚在一起时听其中三名女子讲述她们出嫁后在夫家受尽折磨——一个嫁的是鸦片鬼,那人面黄肌瘦,喝醉就睡,起来又喝;一个嫁的是赌徒,那人赌起来没日没夜,把家里值钱东西一件件输出去;还有一个婆婆苛刻狠毒。当其余四名女子听完后沉默起来,觉得“不如死了更好”。(《真光初临》第22页)

斐女士说,不论新娘还是老妇人,自尽都不稀罕。

几乎就在同一时期的珠三角地区,也常有类似的悲剧发生。但由于手工业的发展,出现了缫丝女工梳起发髻并发誓终生不嫁的“自梳女”。与“潮汕姿娘”不一样的是,她们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收入,可以不受家庭的束缚。尽管“梳起”后她们便不可以与家人同住,但是离开家庭后经济地位的独立足以使她们挣脱礼教的牢笼。然而“潮汕姿娘”没那么幸运,她们没有什么收入来源,被埋在永无止境的家务之中。她们的命运被牵系在一个又另一个男人身上,始终无法逃离。

失语和被表述的“潮汕姿娘”

(每月初一、十五拜到宫老爷。加上每年的&ldquo;四祈八节&rdquo;,拜神、拜祖宗对潮汕女性来说,(每月初一、十五拜到宫老爷。加上每年的“四祈八节”,拜神、拜祖宗对潮汕女性来说,

“关在笼子里的鸟,还以为飞翔是一种病。”

一百多年来,因排外心理与族群械斗而被逐渐建构起来的“潮汕人”,一直在寻求自身的文化表达,建构并标榜其作为一种有别于他者的文化特殊性。其中一个重要的符号,便是“潮汕姿娘”。

作为一个被讲述的客体,潮汕女性常常被称赞其贤惠孝顺、持家有道,她们逆来顺受,忍辱负重,惟命是从,甘于牺牲。在一个家庭里,丈夫主外,赚钱养家;妻子主内,相夫教子。这种“潮汕姿娘”的形象满足了男人心中的支配权,在这样的关系下,许多女性甘于屈身于这种权力之下,接受着来自男性的赞美并且满足于现状。她们并未懂得“女子要有职业,才能与男子平权”,从事创造性的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成为了遥不可及的梦想。

时至今日,许多潮汕女性被要求必须生了儿子才能停产,在绝大多数地区女性的姓名不能入族谱,农村女孩的辍学率高,女人在家里必须是“贤内助”,因为家里有男人作为经济支柱,所以女人只需在家当好“贤妻良母”,还得遵从“三从四德”,不能在外头抛头露面,而且,男人在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在“娶妻当娶潮汕女”这种话语背后,被隐藏、遮蔽的是是潮汕女性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潮汕女性对家庭资源的拥有和控制程度,在家庭中的威望与权力,都被种种男性的赞美之声所覆盖。斐尔德女士说,“女人只要无子,就得默默伺候人;一旦当上了娘,就有了话事权,儿孙渐多,长辈逝去,她在家中的权力就逐步增长。女人通常是十五岁嫁为人妇,到六十岁当上祖母,成为一个好几十口人的大家庭中的一把手。”这些女性当上祖母之后,由被统治被奴役的地位上升为统治地位,“终于有个盘剥的对象了,当然要把她积攒数十年的怨愤转移至媳妇身上”,媳妇熬成婆——这也是许多潮汕家长反对自己的孩子与非潮汕地区的人交往的原因之一——恐惧外地“媳妇”无法顺着自己的想法,害怕其新晋的统治地位的丧失。

潮汕地区是离婚率极低的地区。相比其他地区的女性,潮汕女性“被父权、夫权和公婆权多重盘剥,被物化、被矮化、被异化、被奴化,久而久之反把这种物化视为必然。她们的男人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但她们由于政治及经济地位低下,多忍气吞声,所以地区离婚率极低。”(知乎网友)

新闻与旧闻

(2016年新生儿性别比。在这张图中可以看到,潮汕三市数揭阳市男女比例最为平衡,无论在粤东乃至广东地区,都是最正常的比例;汕头市次之,潮州市男女比例最不平衡。当然若将汕尾市归入“潮汕地区”,则此地为粤东比例最为失衡的地方。)

“广东潮州一名33岁的大龄剩女,天天被父母催婚,竟独自跑到铁路上欲卧轨了结自己的生命。”广铁警方在线微博原文,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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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美】斐姑娘《天朝一隅 潮汕见闻一八七三》,砚峰文化出版社,2016年

【美】斐姑娘《真光初临 潮汕见闻一八七三》,砚峰文化出版社,2016年

蔡香玉《坚忍与守望:近代韩江下游的福音姿娘》,三联书店, 2014年

刘文菊、陈俊华、李坚诚、吴榕青、刘秋梅编著《潮汕女性口述史:潮州歌册》,暨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

参考文献

施旸《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农村女性发展研究:以广东潮汕为例》,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

知乎文章:范西迪《父母不同意我和潮汕以外的女生结婚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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