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第 8 章

以司法创新赋能妇女权益保护|《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2023)》发布回顾与展望

2025年正值《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这是全球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赋权的关键节点。联合国妇女署在“北京+30行动议程”中的“零暴力”目标提出,成员国必须通过并执行立法,以结束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的行为,并制定资源充足的计划,包括为处于应对和预防一线的社区组织提供支持。 

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以下简称《消歧公约》)框架下,联合国妇女署坚持倡导不受性别刻板印象或偏见影响、以幸存者为中心、具有性别平等敏感性的司法实践。

2023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3年反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汇集涉家暴领域的刑事和民事案例。联合国妇女署为制定十大典型案例提供了技术援助,确保案例充分借鉴《消歧公约》的相关指标框架。 

联合国妇女署致力于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推动涉家庭暴力案件中具有性别平等敏感性的司法实践,以及中国反家庭暴力司法经验在国际渠道的分享与交流。联合国妇女署特邀参与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审理的法官及司法研究专家,深入探讨这些案例的细节与意义,以为司法审判实践及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参考,从而推动北京+30行动议程中“零暴力”目标的实现。 

2023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的“涉家暴案件审判的司法理念与实践经验暨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发布”国际研讨会现场

©UN Women

“以幸存者为中心”的司法实践

案情回顾:

李某某与郑某某离婚纠纷案。经李某某(女)申请,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禁止郑某某(男)对李某某实施殴打、威胁、谩骂等家庭暴力(家暴)行为。2018年6月-7月间,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在送达诉讼材料中相继、多次被郑某某辱骂、威胁。法院于2018年7月25日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对郑某某予以拘留15日。法院于2018年12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认定李某某提供的证据足以证实郑某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准予双方离婚,李某某依法分得3套夫妻共有的房屋,3名子女均由李某某抚养,郑某某支付三个孩子抚养费各1500元/月,法院还为李某某及子女安排多次专业心理疏导,抚慰家暴幸存者及子女的心理创伤。 

“以幸存者为中心”(Survivor-Centered Approach)是国际反对家庭暴力(反家暴)服务领域的核心原则,其核心理念强调在干预、支持和赋权过程中,始终将家庭暴力幸存者的需求、权利和自主性置于首位。《消歧公约》第33号一般性建议要求“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及法院等部门链接的医疗、法律与社会服务”。 

本案主审法官团队通过审前阶段的评估与保护及审后阶段的干预和辅导这一套多层次措施,以更多元的司法服务帮助幸存者和子女脱离暴力关系,修复家暴创伤,充分体现了“以幸存者为中心”这一国际反家暴服务原则的核心理念。

据本案主审法官陈荣介绍,受害人在起诉离婚前就已“四处躲避施暴人”,而施暴人也在“四处寻找受害人”。所以受害人起诉离婚时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主审法官迅速为受害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施暴人进行警告,并在施暴人出现妨害诉讼行为时果断采取拘留措施。开庭时,法院为受害人开辟了单独进出的通道,全程由法警执庭,以确保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减轻受害人在参与庭审过程中面对施暴人的心理压力。 

陈荣分享道:“在家事审判专区,我们设立了心理疏导室、儿童托管室、社工室、调解室…配备了专业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场所。2023年起,对于家庭暴力严重的案件,受害人还可以选择通过设立在妇联的家事诉联网法庭进行立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开庭、领取法律文书,从物理距离上避开施暴人,让受害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更加安心。他还强调,家庭暴力的负面影响不仅限于受害人本人,还会波及双方子女、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意识到,必须通过激发受害人内心的力量,帮助她们认识到家庭暴力的本质与危害,并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因为司法力量无法全天候无死角地保护受害人,只有受害人内心强大,社会服务系统健全,才能真正实现自我保护。”此外,对于暴力行为严重的施暴人,法院也会启动心理干预机制,通过专业辅导矫正其错误行为与认知,帮助他们学会维护健康的家庭关系与正确的沟通方式。 

家庭暴力案件司法审判

如何应对“举证难”

案情回顾:

原告马某某(女)以丁某某(男)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丁某某否认其家暴行为,且不同意离婚。马某某提供多次报警记录、病历、伤情鉴定等证据证明其曾因遭受家暴,相反丁某某未提交任何证据佐证。法院最终判决存在家暴事实,并允准离婚。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在原告提交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家暴行为存在的情况下,法官依职权加大探究力度,对家暴细节进行主动调查,发现与确认相关的补充证据,最终认定家暴事实。 

《消歧公约》第33号一般性建议17段要求“建立机制确保证据规则、调查方法及其他法律和准司法程序公正,不受性别刻板印象或偏见影响”。

在中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但家庭暴力案件因其私密性和隐蔽性,受害人往往面临举证困难。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同样存在原告提供证据不足以直接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问题。该案审理法官汪样的做法则为我们提供了破除“举证难”困局的思路。通过受害人合乎逻辑的详细陈述和系列辅助性证据(报警记录、病历、伤情鉴定等证据),该案主审法官突破了家暴案件“举证难”的困境,确认了家庭暴力事实。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刘群法官认为根据涉家暴关系中的互动特征分配举证责任并强化职权探知力度,有效维护了家庭关系中弱势受害人的权益。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遏制施暴人的控制行为,还为其行为矫正提供了可能。 

参与典型案例评审的时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负责人钟莉研究员表示:“这一案件被列为典型案例,其目的既在于为法官办理此类涉家暴案件时提供参考,同时也希望以此推动涉家暴这类特殊案件在证据规则理念上的进一步发展”。 

在上文提到的马某某诉丁某某离婚案中,这一司法实践与《消歧公约》建议高度一致,体现了司法系统在推动性别平等和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积极努力。 

引入专家证人协助认识

“以暴制暴”案件的特殊性

案情回顾:

姚某某(女)与被害人方某某(男)结婚十余年,育有四个子女,姚某某长期遭受其拳打脚踢甚至棍棒相加。2013年,方某某开始有婚外情,对姚某某的殴打变本加厉。2014年8月16日方某某对姚某某进行殴打,并扬言离婚,要求姚某某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姚某某在绝望无助的情况下,于2014年8月17日凌晨趁方某某熟睡之际,持螺纹钢管猛击方某某头部,又用菜刀砍其颈部,致方某某当场死亡。作案后,姚某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该案的审判结果认定姚某某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一判决的突破性在于首次引入并采纳了家庭暴力问题专家证人的意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涉家暴刑事案件审理试点单位后,积极参与由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联合国妇女署等机构组织的培训及会议,逐步引入并实践这一制度。本案主审法官郑琼分享道,专家证人的引入帮助法庭更好地理解了家庭暴力的结构性特征及其对受害人的长期影响,从而将性别暴力的特殊性纳入量刑考量。 

在该案庭审中,具有北师大心理学硕士学位、长期从事反家暴领域研究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原研究员陈敏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就家暴受害人心理状态及危害特点进行了说明,并表示被告人在长期受虐、压抑情绪进而产生绝望时,会暴发以死相拼的不良情绪,但不会对其他的对象产生伤害行为。 

钟莉谈到,主审法官已经认识到了涉家暴刑事案件的特殊性,然而,这类案件的特殊性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该案在被告人使用了两种凶器加害在被害人要害部位的情况下仍然认定为“情节较轻”?这些问题都需要由家暴问题专家对法庭及公众进行说明。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消歧公约》第33号一般性建议第15段中关于“确保司法专业人员以性别敏感方式办案”的核心精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展现了性别敏感性,通过引入并采纳专家证人意见,突破了传统刑事审判中“唯结果论”的局限,从而推动判决从“惩罚受害人”向“理解家庭暴力循环特殊性”转变。 

作为联合国妇女署与中国司法系统深度合作的成果,十大典型案例不仅展现了中国在反家庭暴力领域的制度创新,更与《消歧公约》第33号一般性建议形成了强烈共鸣。为进一步实现“确保法律承认并纳入权利及相关法律保护,提高司法系统对性别平等问题的敏感度”的目标,司法系统需在未来针对受害人习得性无助、举证与认定困难、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难等长期存在的挑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雷鸿表示:“习近平主席说过:‘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典型案例是法治精神照亮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为基层法官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也是公众感受法律温度与力度的直接窗口。”发现、梳理并宣传典型案例对推动司法实践、加强法官审理涉家暴案件的性别敏感意识有着重要意义。 

反家庭暴力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持续努力,实现“暴力零容忍”的目标仍任重道远。尤其在科技与产业变革的背景下,网络暴力、经济控制等新型暴力形式对反家庭暴力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正如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巴胡思所言:“我们绝不应怀疑,妇女和女童终将生活在一个没有暴力的世界中。我们不会停下脚步,直到实现她们所渴望、所期待、所应得的变革。”

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长期致力于性别暴力的预防和应对工作。2019年5月,联合国妇女署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推出了“《尊重妇女》家庭暴力预防框架(RESPECT Framework)”,该框架现已成为预防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的全球标准。在此框架下,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启动《齐心协力,消除暴力(2023-2026)》项目,旨在进一步探索在反家暴司法程序中建立以幸存者为中心、性别平等意识等理念,通过多机构协调,更有效地响应家暴幸存者的需求,积极应对暴力事件的处置。联合国妇女署将继续与各方携手合作,推动实现“零暴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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